離婚的冷靜期是多久
離婚需要三十天的冷靜期。根據民法典的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為離婚冷靜期,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離婚的冷靜期可以提前嗎
不可以
“離婚冷靜期沒到不可以提前。離婚緩沖期冷靜期的時間是30天,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