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出借銀行賬戶表示的是什么含義?
企業出租或出借銀行賬戶,是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提供本單位在銀行戶頭上的賬號為其辦理轉賬結算,套取現金的一種違紀行為。若收取對方的好處費為“出租”,否則為“出借”。
查驗企業出租出借銀行賬戶行為的方法包括哪些內容?
企業出租或出借銀行賬戶后,為了掩蓋事實真相,對于對方單位或個人在短時間內通過企業銀行賬戶的一收一付的銀行存款業務,故意不在本單位“銀行存款總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和所對應的賬戶(實際上對應關系也不正常)上登記。這時,可核對發現“銀行對賬單”上是否有一收一付的賬目,而“銀行存款日記賬”上無此記錄的情況。
對于由于企業出租或出借銀行賬戶而出現的錯弊,可按以下方法查證:
(1)審閱“銀行存款日記賬”與“其他應付款”或其他有關結算賬戶的明細記錄,檢查其有無與不應或不經常發生業務往來關系的單位或個人發生了結算關系,如有疑點,則應調閱會計憑證,在調查詢問有關單位及有關情況的基礎上查證問題。
(2)核對“銀行對賬單”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如果發現“銀行對賬單”上有一收一付的賬目,而“銀行存款日記賬”上無此記錄的錯誤,則可到其行調查了解銀行存款收付業務的具體內容,即與被查單位發生收付業務的單位或個人,然后再追蹤調查了解該單位或個人,分析它們之間所發生的銀行存款收付事項是否合理合法,從而查清問題。
(3)如果“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銀行對賬單”上內容相一致,都有一收一付賬,那么收款事項,可審閱繳款單或收款通知等原始憑證分析該筆款項的來源是否與被單位有業務往來,是否有模糊不清的業務理由;對于付款事項,可審閱付款委托書回單,以及相應的采購物資的原始單據,分析此筆款項的去向,是否為上述收款事項的付款單位,是否為正常的合理的業務往來。將收款事項和付款事項聯系起來進行分析檢查,就能較容易地查清企業出租、出借銀行賬戶的真偽。